黄洪此前对媒体表示,目前多数地方的大病保险都是对住院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多数地方把对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等同于大病报销。“产生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程度不够。比如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与政府基本医保的信息系统、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没有到位等。”黄洪说,今后还要进一步确保信息对接,提升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的监督能力。
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低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数据表明,目前商业保险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一共有605个,其中,省级统筹仅13个,占2.1%;地市级统筹的项目324个,县区级统筹的项目268个。胡继晔指出,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越低,越不利于分散风险。“大病保险本质上还是一个保险,遵循核算的大数法则,人群越多,统筹层次越高,越有利于风险均摊。”
但胡继晔也提到,由于大病保险与大的医保政策挂钩,如果统筹层次提高,而覆盖各地区的医保政策并不一致,或许会造成医保与大病保险政策衔接上的困难。“这需要政府完善制度设计,谨慎推行政策,避免地区之间医保基金的不平衡。”胡继晔说。
医保部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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