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政策统一制定、经办统一管理、系统统一运行、基金统一核算的医保制度。
这一进程,比2016年国务院要求各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早了整整6年。不仅提前实现了国家医改的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而且在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等方面充分体现了人人公平享有的宗旨。
2010年12月8日,中央电视台对天津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2011年,时任副总理李克强同志对天津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国家医改办向全国推广。
2011年10月25日、2012年9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两次专门考察天津市的医疗保险工作。可以说,天津市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艘“海河号”,正在破浪前行,进入全民医保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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